受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的委托,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政府采購中心擬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對公安局已建智能交通誘導系統(tǒng)維護(項目編號:2012-4-008)進行采購。
一、采購內(nèi)容
1.采購內(nèi)容為(公安局已建智能交通誘導系統(tǒng)維護),預算金額為200萬元。
需求請點擊本采購信息右下角圖標下載(《浦東政府采購網(wǎng)》,網(wǎng)址:www.shpd-procurement.gov.cn),本項目招標詳細需求以招標文件為準。
二、供應商資格(資質(zhì))要求
1.具有獨立法人資格(報名供應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);
2.報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內(nèi),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無不良行為記錄;
3.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4.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200萬元以上(含200萬元)。
三、供應商報名
1.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(wǎng)(網(wǎng)址:www. zfcg. sh.gov.cn)登記的供應商,必須按規(guī)定完成登記手續(xù)。
2.請符合資格(資質(zhì))要求的供應商點擊本采購信息右上角“我要報名”提交報名申請(《浦東政府采購網(wǎng)》),供應商獲得報名號后則表示報名成功。請供應商務必將報名信息填寫完整,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負。
3.報名時間:2012年4月25日13:30時至2012年5月2日15:30時(北京時間,下同)。
四、供應商資格(資質(zhì))審核
報名結束后供應商按下列要求進行資格(資質(zhì))審核。逾時未參加審核、提供的資料不全的,將不予獲準參加該項目投標。
1.審核時間:2012年5月4日9:30~11:00、13:30~16:30時
2.審核地址: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合歡路2號浦東市民中心3樓(政府采購供應商受理窗口)
3.審核時供應商授權代表需攜帶的資料如下:
(1)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稅務登記證,原件和上述復印件加蓋公章;
(2)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原件;
(3)被授權代表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五、發(fā)放招標文件
審核通過后,供應商憑用戶名和密碼在此信息右下角下載。具體下載要求詳見《采購文件下載須知》。
六、聯(lián)系方式(國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
報名及標書發(fā)放聯(lián)系人:張?zhí)N佳 聯(lián)系電話:(021)68541802 傳 真:(021)68541802
項目經(jīng)辦人:蔡葉青 聯(lián)系電話:(021)68541110 傳 真:(021)33830853
供應商受理窗口地址: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合歡路2號浦東市民中心3樓;郵政編碼:200135
采購中心辦公地址: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民生路1399號(太平人壽大廈)4樓;郵政編碼:200135
請供應商務必在仔細分析采購需求后再決定是否報名,供應商報名后即表示對此無異議。
本篇文章來源于中國安防網(wǎng):http://news.c-ps.net/2012/4/10009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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