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:用手機導航也被判違法
去年,美國全國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發布的一份分析報告稱,美國全國每年大約有5000人死于因開車時精力不集中引發的車禍。其中,駕車時發短信、打手機是最常見的不安全行為。在2009年前,美國只有18個州禁止開車發短信、7個州禁止開車使用手機;到2012年已有39個州禁止開車發短信,其中10個州禁止開車使用任何手機。美國政府目前正希望限制汽車上的部分通訊功能,包括能夠讓司機在開車時可以發短信或者接聽電話的功能,此舉在于進一步遏制分心駕駛而導致的事故發生。
今年4月,更有消息稱,美國加州法院在審查一件案件當中,裁定駕駛時使用手機導航,已經違反美國相關法律——作出此項判決的加州法院法官認為,駕駛車輛過程當中,無論是打電話,還是操作GPS導航,或者發送和接收短信和電子郵件,其危險都是一樣的,即分散駕駛者注意力,所以任何讓駕駛員手離開方向盤的手機操作都違法,即使是使用手機導航。
日本:1999年就禁止開車打手機
日本1999年11月份對道路交通法規進行了修改,禁止駕駛員在駕車時打手機。該禁令實施以后,交通事故的發生率大大降低。據日本有關方面的統計,在禁令實施前的12個月內,由于開車時打手機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有2830起,事故造成25人死亡,4118人受傷。而禁令實施后的1999年11月到2000年10月,同樣12個月內,同類事故下降到1351起,下降了52.3%;其中死亡人數下降至20人,受傷人數也下降到1925人。
2004年11月1日起實施的日本道路交通管理法,進一步嚴禁機動車駕駛員開車時使用手機,違者將被罰款和罰分。還規定在駕駛機動車輛時,不僅不得打、接電話,也不得閱讀手機短信;駕駛機動車時,即使手拿手機,也將被視為使用手機,同樣要被罰款。
英國:開車打手機可判兩年監禁
早在2003年,英國已宣布“開車打手機”為非法行為,但全英每天仍有大約50萬人違反這項規定。2007年12月,英國進一步頒布新法規定,開車打手機者一旦被發現,最高可獲判兩年監禁。新法規定,除打手機外,邊開車邊調試衛星導航系統、擺弄MP3或iPod、發短信等行為也有可能被判入監。若在開車時使用免提設備而走神,可能受同樣懲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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